山寨并不一定構成侵權,比如,由于表達方式的局限性而不認定其侵權,另外,對山寨產品做了一些創新,即使從外觀上來看,非常相似,也不認為其構成侵權
法治周末記者 馬金順
“山寨”車問題再一次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
4月27日,世界知識產權日的第二天,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行“2015年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新聞發布會,披露了一宗去年完成的知識產權典型案例: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以下簡稱本田)與石家莊雙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雙環汽車)的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
該案中,本田認為雙環來寶S-RV車型侵害了CR-V外觀設計專利權,要求法院制止雙環侵權行為,停止生產銷售“山寨車型”,并賠償本田經濟損失。然而,經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最高人民法院二審,法院最終判決駁回本田的訴訟請求,并以不正當競爭為名,判決本田賠償雙環1600萬元——至此,這樁歷時12年的審判,終于落下帷幕。
不過,今年2月,工信部發布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281批)》顯示,雙環汽車已被撤銷乘用車生產資質,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停止生產乘用車。
雙環并非第一次被訴
公開資料顯示,雙環汽車成立于1988年4月,總公司位于河北省石家莊市,主要生產商用車、SUV以及MPV等車型。曾經生產的產品也只有雙環CEO、來寶SRV以及雙環小貴族。
根據通報,本田認為雙環汽車2003年9月開始制造、銷售的雙環來寶S-RV汽車侵害了其CR-V車型的外觀設計專利權,自2003年9月18日起,多次向雙環汽車及各經銷商發具警告函等,指控雙環汽車產品侵犯其專利權,要求立即停止侵權。此外,還通過其關聯公司向相關中國政府部門發具函件,指控雙環汽車產品侵權,并通過諸多報刊、網站等公共媒體向社會公眾發布雙環汽車產品侵犯了其專利權、已對雙環汽車提起侵權訴訟,向雙環汽車提出巨額索賠等資訊。
其實,除了上述雙環S-RV與本田CR-V在外觀上相似度較高外,雙環汽車2005年年中推出的雙環SCEO與當時的寶馬X5頗為相似、2007年初發布的雙環小貴族與奔馳smart如出一轍,并因此而被寶馬和奔馳起訴。
2008年6月,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就寶馬狀告雙環SCEO抄襲一案作出了判決。慕尼黑法院認為,SCEO外形設計與寶馬X5類似,屬于侵權行為,要求雙環汽車德國經銷商必須停止SCEO車型的銷售,并向寶馬方面賠償相應損失。
據了解,這是雙環汽車在其諸多侵權訴訟案中的第一次敗訴,也正是這次敗訴,讓雙環汽車從天堂跌落到了人間,一時間,“雙環:山寨鼻祖”“雙環:拷貝大王”的報道占據各大版面頭條,雙環汽車的名聲也受到了消費者的質疑。2012年,來寶S-RV、雙環小貴族陸續停產。
正向研發才是硬道理
于國富認為,雙環汽車與本田專利糾紛案也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2015年中國法院十大知識產權案件,對汽車行業將會產生類似于“判例效應”的作用,為以后同類型案件的審判提供了裁判參照。
那么,對于中國的部分汽車企業來說,這個案例的發生是不是就意味著拿到了尚方寶劍,以后會更加明目張膽地進行模仿呢?
梁雪瑩認為,雙環汽車在該案的勝訴,并不會助長國產汽車的山寨行為。雖然早年在中國汽車工業發展初期,不少中國車企確實有過山寨模仿的階段,但在學習和實現資金上的原始積累后,中國車企也善于自主創新,如今主流車企都有自主車型。
汽車行業分析師鐘師也認為,這種山寨的情況未來會越來越少,甚至會消失。
“現在的中國品牌以及中國汽車市場是日漸成熟的,車企也明白單純的模仿是無法最終贏得市場的,因此很多廠家也越來越意識到設計方面的問題,越來越對其重視。”鐘師說。
梁鋒濤對此表示贊同,他說:“近年來,一些自主品牌已經擺脫了抄襲的指責,采取正向開發,從外觀設計到動力總成完全實現自主研發。目前,北汽、上汽、廣汽、吉利、華晨等主流車企,均已形成各自正向開發模式,并逐步規劃自身產品線,規劃品牌未來的發展。”
“以國內汽車發展為例,剛開始的階段,借鑒領先者的思想、技術理念是非常有必要的,但關鍵是要通過消化與吸收,不斷地摸索出一條適合于自己的道路,只有這樣,才更可能贏得市場。”付志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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