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晚,小米總裁雷軍網絡直播小米無人機試飛,觀看者高達一百萬,然而,小米無人機的首次試飛即遭遇重大失誤——疑似“炸機”(飛行器故障墜落)。次日,小米的直播人員發出長微博解釋:由于心情激動,起飛前沒有留意到小米無人機已是低電量,突然降落是低電量時的自動保護,并非“炸機”。 然而,“飛機”變成“墜機”,沒有“上天”率先“落地”,“炸機”沒“炸機”不便發表評論,但粉絲炸掉是一定的。
小米是家偉大的公司,如今估值450億美元,是僅次于Uber的世界第二初創公司。小米的每一款產品都自帶“發燒性價比”屬性,運動手環、智能路由器、小米電視、小米凈化器,每進入一個領域,競爭對手都不敢輕視。但是,在每一個領域,小米都飽受爭議——“便宜無好貨!”
不同的是,小米的其他產品,好也罷,壞也罷,消費者無非是產生“值不值”的判斷,但無人機這樣的產品卻因為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細節不能草率。
“小米無人機”試飛地點在城市,人口稠密,電磁信號狀況復雜,對于一個無線飛行的“鐵疙瘩”(小米無人機全配1376g),能飛120米高度,安全才是最核心的問題。試想,一個筆記本電腦從40層樓的高度自由落體,后果不寒而栗。這絕對不是質量問題,而是責任心的問題。
我國《輕小型無人機運行規定(試行)》中明確規定不能魯莽操作,不得在人口稠密區域飛行,不得在夜間飛行,試飛需要取得相關部門的許可或備案,試飛者必須具有相關資質等等。然而,小米無人機的這次試飛,幾乎能違反的都違反了。這一點,遠比“低電量導致飛行失敗”更應該得到重視。
之所以大眾對“質量問題”的看重遠高于“小米黑飛”,是因為信息不對等。米粉們普遍關心2499元買到“會飛的相機”,讓無人機不再是土豪的玩具;而不是關心《輕小型無人機運行規定(試行)》和潛在的誤傷第三人的隱患。安全的工作需要廠家來做,小米這次挑戰的對手大疆無人機,尚能通過技術設定“禁飛區內無法操作”(例如北京六環內是禁飛區),小米卻無任何限制,這絕對是不應該忽視的“細節”。
消費者不太關心的都可以稱之為“細節”,但這種事關第三人利益的“細節”是不應該打折扣的。“發燒的性價比”背后一定會有對細節的忽視,龐大的營銷成本一定需要人來買單,消費者最終難逃此劫。小米無人機首批眾籌已達3000臺,眾籌率600%,2499元的低價和“小米”的號召力,必然會引發“消費級無人機”的流行,但小米無人機試飛時對法律的淡漠,無疑是最大的安全隱患。 營銷做得好,法律意識跟不上,銷量越大,隱患越大。先風知識產權提醒您,法律風險不可忽視,這是致命的“細節”。百度遭遇重創,是“醫美類”搜索的無底線推廣;“莆田系”的泛濫是醫院對非主營科室的放任,企業永遠不知道擊倒自己的是未曾意識到的“細節”。做商標、版權和專利,到先風知識產權集團,知產律師全程護航,我們能做好每一個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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