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為盲人、視力障礙者或其他印刷品閱讀障礙者獲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馬拉喀什條約》(以下簡稱《馬拉喀什條約》)將于9月30日生效。
加拿大成為第20個加入《馬拉喀什條約》的國家。這意味著該條約將在加拿大加入3個月之后生效。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干事弗朗西斯.高銳(Francis Gurry)對此表示慶賀,稱這對視力障礙人士來說是個好消息,對多邊知識產權系統也有促進,并且敦促其他國家批準該條約。
他說:“一旦《馬拉喀什條約》在世界范圍內廣泛實施,盲人和視力障礙人士獲取知識就有了一個更加平等包容的制度框架。”
在加拿大加入之前一天,厄瓜多爾和危地馬拉也加入了該條約。拉丁美洲國家目前是該條約的主要締約國。
印度在2014年6月30日批準了該條約,是第一個加入的國家。
超過75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簽署了該條約。2013年6月27日,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和摩洛哥王國共同舉辦的馬拉喀什外交會議上通過了該條約。
到目前為止批準或加入該條約的國家為:印度、薩爾瓦多、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馬里、烏拉圭、巴拉圭、新家坡、阿根廷、墨西哥、蒙古、朝鮮、澳大利亞、巴西、秘魯、韓國、以色列、智利、厄瓜多爾、危地馬拉以及加拿大。
《馬拉喀什條約》要求締約國在其國內法中規定,通過對版權權利人的權利規定限制與例外來允許復制、發行、提供已出版作品的可供視力障礙人士使用的格式,比如盲文。
條約還允許服務于盲人、視力障礙或印刷品閱讀障礙的組織跨境交換這些特殊格式的作品,通過協調各國的版權例外與限制來幫助這些組織實現這一目標。
該條約還向作者和出版者保證,不會對其出版作品進行濫用或發行給任何非原定受益人。該條約重申,跨境共享基于限制和例外創造的作品必須限定在特別的情形,不得與對作品的正常利用沖突,不會不合理地損害權利人的合法利益。(編譯自managingip.com)
本網站轉載的所有的文章、圖片、音頻視頻文件等資料的版權歸版權所有人所有,本網站采用的非原創文章及圖片等內容無法一一和版權者聯系,如果所選內容的文章作者及編輯認為其作品不宜上網供大家瀏覽,或不應無償使用,請及時留言通知我們,以迅速采取適當措施,如刪除或支付稿酬,避免給雙方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