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5年前只能賣幾萬元版權的原著,放到現在動輒能賣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元。短短數年,影視市場的IP熱攪動文學圈一池春水。
IP本來即著作權、版權的意思,可以是一部網絡小說,也可以是某個人物形象,甚至是一部作品的名字,而時下流行的由網絡小說改編的影視劇,即可稱之為IP劇。IP劇之所以受歡迎,很大一個原因在于,在中國影視投資很多時候就像一場豪賭,作品能否賣得好,有時全憑運氣。跟原創作品相比,自帶粉絲基礎的IP劇削弱了這種風險。
這使得一開始掌握了這些IP的作者、作家對于作品的期待值大幅提升,這個原先產業鏈中的弱勢群體也有了更多話語權。這也是為什么這些年來,作家和制片方的“版權風波”越來越頻繁上演的原因。
然而,這些風波不斷的爭奪模式卻有了更多變化。早年,便出現了因為“侵權”而引起的官司。如今,大量文學作品被改拍為影視作品而引發了新的爭議。文學作品和影視劇畢竟載體不同,原著變成劇本之前必須經過一道編劇的改編工序。這就出現了一些新的博弈形式:比如參與影視制作的作家是否為編劇,而不僅僅只掛原創編劇之名。
又比如已經出售并約定在合約期限內拍攝的版權,如果超過期限仍未拍攝播出,在原作者未同意續約的前提下,繼續拍攝播出是否屬于侵權?
但無論如何,也許在經歷幾次這樣的風波后,市場會形成新的平衡,對廣大讀者或者觀眾而言,那時我們會看到更多的可能性以及更多好的作品。
責任編輯:王曉易_NE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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